泉州市人民政府
2017年4月6日
为落实科学人才观,建立符合泉州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人才评价体系,根据《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办法(试行)》(闽委人才〔2015〕5号)和《中共泉州市委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人才“港湾计划”的若干意见》(泉委发〔2017〕6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高层次人才认定
(一)认定原则
高层次人才认定坚持公开、公平的原则,坚持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并重的原则,坚持业内认可、社会认可的原则。
(二)认定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在我市创办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我市产业发展导向企业的高层次人才,或以各种方式引进到我市用人单位工作的高层次人才。不含我市的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及以福建省引进生方式选拔引进的优秀毕业生。
(三)认定条件
1.基本条件。本规定所称的泉州市高层次人才是指具有较强的创业创新能力,学术技术、经营管理水平达到我市领先及以上水平,能够引领和带动我市某一领域科技进步、产业升级、文化繁荣、社会发展和管理服务水平提升,个人(含曾创办企业)信用记录良好,在泉州工作或来泉州创业发展,符合《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附件1,以下简称《认定标准》)规定标准之一的人才。
2.泉州市引进高层次人才,还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近3年内从泉州市外以受聘、合作、创办企业、受派等4种方式引进,得到用人单位认可的人才。以政府雇员、政府特聘专家等形式引进的,可按条件和程序确定为引进高层次人才。
(1)受聘。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每年在泉州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的劳动合同,担任企事业中层管理以上职务或相当技术职务;用人单位支付年薪达到我市上一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一定比例以上的人才(工作单位属企业性质的按3倍或以上标准确定,除企业以外的按2倍或以上标准确定)。
(2)合作。个人或所在机构与泉州市机构合作创建公共平台(含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创业服务中心、软件园、留学人员创业园、装备产业类众创空间、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等人才发展平台,政产学研合作平台,金融、贸易、旅游、电商、文化艺术、新闻、科技服务等综合平台);担任项目主要负责人或首席技术官,项目建设和运营3年内每年在泉工作时间不少于3个月;拥有项目运营所需的人才团队或战略性伙伴。
(3)创办企业。正式在泉州市内注册企业,担任企业法人代表、董事长、总裁或技术总负责人之一,自有资金(含技术入股)或跟进的风险投资占创业投资30%以上,拥有项目研发、成果转化所需的部分资金(不少于30万元)和一支技术研发、生产管理、市场开发等方面人才组成的创新人才团队。
(4)受派。受市外企业(机构)选派到泉州市内分支机构、企业或项目工作,在选派企业(机构)担任中层正职以上管理人员或相当技术职务,在市内受派机构(企业、项目)担任高管以上管理人员或相当技术职务;3年内每年在泉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选派和受派单位支付年薪合计达到我市上一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倍及以上。
(四)认定标准的编制和发布
《认定标准》主要根据我市主导产业、特色产业、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等产业转型发展和21世纪“海丝”先行区、“金改区”、“综改区”、“中国制造2025”城市试点示范、国家级自主创新示范区等重大发展机遇对人才的需求进行编制,突出服务对接产业,突出适应以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为主体的创新型产业人才队伍建设需要,涵盖我市经济、教育、科技、文化、社工、新闻、艺术、体育、卫生、港口、金融、工业设计、特色工艺等领域。
《认定标准》的编制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牵头,相关人才工作部门配合。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行业协会、用人单位、专家学者、人才代表等社会各界意见,以及评估论证等程序,由市政府发布实施。《认定标准》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实行动态发布。
(五)认定程序
市人社局负责受理高层次人才的认定申请,具体按下列程序执行:
1.申报。个人申报高层次人才,由用人单位登录泉州市高层次人才网填写《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见附件2)进行网上申报,或前往所在县(市、区)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窗口现场申报。
申报时须提交以下材料:(1)《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2)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3)近期2寸免冠半身彩照2张;(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见附件3)。
2.审核与确认。申报结束后,由县(市、区)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登录泉州市高层次人才网,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对本地区申报对象材料初审工作,初步认定所属人才层次,符合条件的予以审核通过并提交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复核;申请人所在单位是中直、省直单位驻泉机构或市属单位的,直接由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审核。
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对申报对象材料进行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确认其所属层次,并报市人社局核准。
3.核准及公示。经市人社局核准符合认定条件的人选,在泉州市高层次人才网和泉州人事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4.发证。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人选,由市人社局负责为其发放“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证”,并向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
5.入库。经认定的人选,纳入我市高层次人才信息库进行管理。
二、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评审
本规定所称的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是指近3年内从泉州市外引进的,掌握高新技术领域关键核心技术,具有国际国内或行业先进水平,专业结构合理,合作关系稳定,持续创新能力强,对我市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高层次人才群体。
(一)对象条件
1.基本条件
(1)应是泉州用人单位近3年内从泉州市外引进、从事研发与科技成果转化的团队,或近3年内自带技术、项目从泉州市外来泉创办科技型企业、科研机构等的团队。
(2)团队由1名带头人和2名以上核心成员组成;团队带头人由高层次人才担任;团队成员(含带头人,下同)间形成稳定合作关系,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3)团队掌握高新技术领域关键核心技术,居于国际国内或行业内先进水平,已取得突出科研成绩或具有较好的创新潜力。团队研究方向和研究目标符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产业发展导向,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和产业化前景较好,能够引领我市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产生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
2.属泉州用人单位引进的团队,还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团队成员需与用人单位签订工作期限3年以上的工作合同(工作期限应涵盖团队承担项目的实施期);申报时团队成员与用人单位签订意向性协议的,应承诺入选后3个月内签订工作合同并到岗。
(2)在签订的工作期限内,应保证至少1名团队成员全职在泉工作(从海外引进的至少每年在泉州工作时间累计6个月以上,从国内引进的应将人事档案或社保关系调入我市用人单位且每年在泉州工作时间累计9个月以上),其它成员每年在泉工作时间不少于3个月。
3.属来泉创办科技型企业、科研机构的团队,还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团队带头人为企业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或团队成员持企业股份总额不少于20%且成员之一担任企业技术负责人或副总经理以上职务;至少1名团队成员全职在泉工作。
(2)团队成员中应具有创业经验丰富的人员,或曾任国内外规模以上企业重要职位且拥有较强经营管理能力的人员,或3年内新引进的科研人员。
(3)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元。
(二)评审确认
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评审由市科技局牵头,具体按下列程序执行:
1.发布指南。市科技局会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等单位发布申报通知和指南,明确年度重点支持领域、申报条件、申报要求等。
2.申报推荐。团队及其用人单位填报申报书并提供相关附件和证明材料,按属地管理报送所在地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用人单位属中直、省直驻泉机构或市属单位的,材料直接报送市科技局。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与同级组织部门、人社部门联合审核后向市科技局推荐。
3.形式审查。市科技局对团队的申报资格及申报材料完整性、真实性等进行审核,形成初审意见。
4.专家评审。市科技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专家评审包括专业评审和综合评审(答辩、实地考察等)环节,主要围绕团队科研水平、团队架构、创新能力、项目可行性、产业化前景、项目预算、依托单位支撑保障能力等方面评审。
(1)专业评审。邀请高水平的同行专家,按照申报团队的专业领域和方向分组进行同行评审,遴选推荐进入答辩评审和实地考察的团队。
(2)综合评审。邀请科技、管理、财务投资等方面专家组成专家组,对专业评审推荐的团队进行答辩评审和实地考察。答辩评审采取团队陈述、专家提问、口头答辩、专家讨论等形式进行评审。财务投资专家对项目预算合理性、科学性进行评估。现场考察主要核查依托单位对团队及项目实施的支撑保障能力。经答辩评审和实地考察后,专家组形成推荐意见和经费资助建议。
5.审定确认。市科技局依据评审考察意见,形成拟支持团队名单,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市科技局将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6.下达计划。对公示无异议的,由市科技局会同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联合下达团队资助计划。
三、管理与服务
(一)经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及团队,可享受《中共泉州市委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人才“港湾计划”的若干意见》(泉委发〔2017〕6号)等文件所规定的政策待遇。
(二)高层次人才实行任期制,任期为3年,期满可再次申请认定。任期内,达到更高层次认定条件的,可按规定申请相应层次人才的认定。经认定通过者,其管理期重新计算。
(三)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实行动态管理。入选团队、用人单位及市科技局三方共同签订项目资助合同后,按相关规定拨付资金。项目执行期内及项目期满后,市科技局会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等单位组织进行中期检查评估和期满评估验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当取消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取消或追回其所享受的物质待遇:一是学术、业绩上弄虚作假被有关部门查处;二是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人才资格;三是任期内受纪检、监察部门审查并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四是任期内被处以刑事处罚;五是对在项目申请、评审、检查、执行、验收等过程中弄虚作假或发生截留、挪用、挤占专项经费等违反财经纪律行为的,取消团队资格,视情形追回资助经费,并记入信用档案。因本款以上五项情形之一取消资格的,一律不再受理其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同时,禁止依托单位和团队成员5年内申报各类市科技计划资助;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四、其他
(一)建立举荐制度,组建由海内外各行业杰出人才组成的举荐专家库。根据我市产业发展需要,凡经举荐专家推荐的高层次人才,可采取简便灵活方式认定为我市相应层次的高层次人才,享受相关政策待遇。
(二)各县(市、区)和各主管部门可参照本规定所设的资格条件,结合产业发展需要,制定相应产业人才认定标准,经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研究同意后纳入认定体系,享受同等政策待遇。
(三)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第一层次人才
1.国际顶级知名奖项获得者:诺贝尔奖、中国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美国国家科学奖章(总统科学奖)、美国国家技术创新奖章、法国全国科研中心科研奖章、英国皇家金质奖章、科普利奖章、图灵奖、菲尔兹奖、沃尔夫奖、阿贝尔奖、拉斯克奖、克拉福德奖、日本国际奖、京都奖、邵逸夫奖。
2.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荣誉学部委员。
3.美国、英国、德国、法国、日本、意大利、加拿大、瑞典、丹麦、挪威、芬兰、比利时、瑞士、奥地利、荷兰、西班牙、澳大利亚、新西兰、俄罗斯、以色列、印度、乌克兰、新加坡、韩国的最高学术权威机构会员(一般翻译为“院士”,具体的机构名称以中国科学院国际合作局网站为准)。
4.台湾“中央研究院”院士。
5.国家“千人计划”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创业人才长期项目、高层次外国专家项目的入选者,国家“万人计划”入选者。
6.中国政府“友谊奖”、“国际科技合作奖”等面向外国专家的国家级对外表彰奖项获得者。
7.近10年,获得以下奖项之一者:国家自然科学奖一等奖、国家技术发明奖一等奖、国家科技进步奖特等奖前5位完成人、省科学技术奖重大贡献奖获得者、长江学者成就奖、孙冶方经济科学奖第1位完成人。
8.近10年,具有下述岗位经历之一者:
(1)担任过世界500强企业及中国50强企业(见说明1)总部董事长(或总裁)、首席执行官、首席技术官(技术研发部门第一负责人)、首席设计官(工艺设计部门第一负责人)、首席质量官。
(2)国际成熟自由港、自贸试验区或国际知名开发区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
(3)国际著名金融机构(见说明2)首席执行官或首席专家、国际著名会计师事务所(见说明3)、国际著名律师事务所首席执行官(见说明4)。
(4)国际著名学术组织(见说明5)主席。
(5)国际公认的三大世界大学排名最新同时排前500名大学(见说明6)的校长。
(6)八国集团成员国(美国、英国、德国、法国、日本、意大利、加拿大、俄罗斯)国家级重大科技计划项目负责人或首席科学家。
(7)国际著名艺术比赛(见说明7)评委会主席。
(8)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专家组组长,且项目(课题)通过验收。
(9)国家科技支撑(攻关)计划项目负责人。
(10)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组负责人。
(11)国家“973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
(12)国家“863计划”领域主题专家组组长。
(13)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首席专家和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主任。
9.近5年,直接培养出获得奥运会或近两届列入奥运会项目的世界杯、世锦赛冠军的主教练员。
10.我市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人才:
(1)集成电路:国际电气和电子工程师协会奖、国际电气和电子工程师协会会士、国际工程技术学会会士、国际计算机学会会士;在全球前25大半导体公司担任副总经理、副总裁或首席科学家以上职务累计5年以上者;在集成电路设计、制造、封测、装备、材料等领域全球前10大公司担任副总经理、副总裁或首席科学家以上职务累计7年以上者;在全球前5大电子设计自动化工具软件公司担任副总经理、副总裁或首席科学家以上职务累计7年以上者。
(2)装备制造:担任过国际公认的三大世界大学排名最新排名前100名大学的教授且担任电气与电子工程师学会(美国)、电气工程师学会(英国)和美国计算机协会会士;担任过装备制造相关领域世界500强企业及中国50强企业和中国装备制造业100强总部总工程师或相当职务。
11.其他由企事业等用人单位根据人才对本单位贡献情况提出,与本层次其他人才标准相当的人才。
第二层次人才
1.国家“千人计划”创新人才短期项目、青年千人计划项目入选者,“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青年科技奖获得者、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全国新闻出版行业领军人才、国家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亚太地区手工艺大师、中国工艺美术大师、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工程入选者、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泉州杰出人才奖获得者。
2.近10年,获得以下奖项之一者:
(1)美国、英国、德国、法国、日本、意大利、加拿大科学基金杰出青年类资助奖。
(2)国际著名建筑奖(见说明8)、著名文学奖(见说明9)、著名电影、电视、戏剧奖(见说明10)、著名音乐奖(见说明11)、著名广告奖(见说明12)中最高级别个人奖项及国际一类艺术比赛(见说明7)大奖。
(3)德国红点设计奖至尊大奖、iF设计奖金奖、美国工业设计优秀奖金奖、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金奖、全国美术作品展览金奖。
(4)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前3位完成人、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前3位完成人、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第一完成人、国家自然科学奖二等奖前3位完成人、中国专利金奖前3位专利发明人(设计人)、中国外观设计金奖前3位专利发明人(设计人)。
(5)茅盾文学奖、鲁迅文学奖。
(6)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前3位完成人。
(7)中华技能大奖、中国质量奖个人奖。
(8)国际发明展览会金奖第一完成人(见说明13)。
(9)中国服装设计金顶奖。
(10)全国优秀企业家。
(11)中国科协全国科技工作者创新创业大赛金奖团队前3人。
3.近10年,具有下述岗位经历之一者:
(1)国际著名学术组织副主席,担任过国际标准组织(ISO)标样委员会委员。
(2)国际公认的三大世界大学排名最新同时排前500名大学(见说明6)的副校长。
(3)国内知名金融机构(见说明2)董事长(或总裁)、行长、总经理。
(4)国际著名艺术比赛(见说明7)评委会副主席。
(5)国际高水平科技期刊(《期刊引用报告》JCR一、二区)正、副总编(主编)。
(6)八国集团成员国(美国、英国、德国、法国、日本、意大利、加拿大、俄罗斯)国立研究所所长、副所长、首席研究员或国家实验室主任、副主任、首席研究员。
(7)国际著名学术组织的高级成员(SeniorFellow,见说明5)。
(8)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专家组副组长、项目(课题)组长,且项目(课题)通过验收。
(9)国家“973计划”项目承担研究任务的项目专家组成员。
(10)国家“863计划”领域主题专家组副组长、召集人。
(11)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组副组长。
(12)国家实验室主任、学术委员会主任,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学术委员会主任,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能源研发(实验)中心主任、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副主任。
(13)“重大项目基金”资助的项目主持人、“创新研究群体科学基金”资助的项目的主持人、“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资助的项目主持人,且项目已结题。
(14)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
(15)“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讲座教授。
(16)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
(17)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
(18)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设计创新带头人。
4.具有下述岗位经历3年以上者:
(1)担任过世界500强企业及中国50强企业总部副董事长、副总裁、副总经理或总部直属一级子公司(大洲级区域部门)主要负责人。
(2)担任过国际公认的三大世界大学排名最新同时排前100名大学的教授。
5.具有下述岗位经历2年以上者:
担任过道琼斯工业平均指数成分股、日经225指数成分股、伦敦《金融时报》30指数成分股、香港恒生指数成分股以及A股、H股等上市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管理规模排名前30名的公募基金管理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管理规模100亿以上的私募证券投资、股权投资、创业投资基金董事长、副董事长。
在国际著名金融机构(见说明2)担任高级管理职务,在国际著名会计师事务所(见说明3)、国际著名律师事务所(见说明4)等中介机构担任过合伙人、董事副总经理或相当职级的高级职务。
6.近5年,在《Nature》《Science》《Cell》或其它自然科学、临床医学等领域影响因子25以上(以medsci网站查询系统最新公布的期刊影响因子为准)国际顶级期刊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含同等贡献作者)发表研究类或综述类论文者(不含短评、读者来信类文章)。
7.我市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人才:
(1)集成电路:国际电气和电子工程师协会技术奖获得者;在全球前25大半导体公司担任一级部门的部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或其他相应职务累计5年以上者;在集成电路设计、制造、封测、装备、材料等领域全球前10大公司一级部门的部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或其他相应职务累计7年以上者;在集成电路设计、制造、封测、装备、材料等领域大陆或台湾前5大公司担任副总经理、副总裁或首席科学家以上职务累计7年以上者;在全球前5大电子设计自动化工具软件公司担任一级部门的部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或其他相应职务累计7年以上者。
(2)装备制造:毕业于国际公认的三大世界大学排名最新前100名大学工学博士,并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含同等贡献作者)身份在JCR一区发表论文5篇及以上,来泉后从事装备制造相关工作且被用人单位聘任正高级职称岗位;担任过装备制造相关领域世界500强企业及中国50强企业和中国装备制造业100强总部副总工程师或相当职务。
8.其他由企事业等用人单位根据人才对本单位贡献情况提出,与本层次其他人才标准相当的人才。
第三层次人才
1.中国陶瓷艺术大师、中国陶瓷设计艺术大师、中国木雕艺术大师、中国石雕艺术大师、全国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国家技能大师、全国科技兴村杰出带头人、全国优秀建造师、文化部优秀专家、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人选、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省级人选及其他相应省级人才工程人选、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含副省级市)级以上优秀专家、省特支人才“双百计划”、省优秀人才“百人计划”(文化名家、技能大师、优秀农村实用人才、优秀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省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百人计划”入选者、省优秀人才(省杰出科技人才、软件杰出人才、优秀青年社会科学专家、优秀青年法学人才、优秀医院管理者、先进医院管理者、优秀护士)、在闽优秀台湾人才、省产业人才高地领军人才、省工艺美术大师、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海西创业英才、泉州杰出人才奖提名奖获得者。
2.近10年,获得以下奖项之一者:
(1)国际一类艺术比赛二等奖以上或国际二类艺术比赛大奖(见说明7),或获得过国家级重大艺术比赛或艺术节政府奖项一等奖。
(2)国际著名工业设计iF奖或红点奖的产品设计奖、传达设计奖、包装设计奖、中国创新设计红星奖至尊金奖获奖作品的第一设计师。
(3)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入选者。
(4)国家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
(5)国际发明展览会金奖第二、三完成人,国际发明展览会银奖第一完成人(见说明13)。
(6)获得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企业组、团队组前3名的获奖项目研发机构第一负责人。
(7)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第二、三位完成人。
(8)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前2位完成人。
(9)荣获全国工程建设“鲁班奖”和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银质奖”的项目经理。
(10)中国专利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省级专利金奖或特等奖、一等奖、泉州市重大发明专利奖前3位专利发明人(设计人)。
(11)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特等奖、一等奖前2位完成人。
(12)长江韬奋奖、全国优秀新闻工作者。
(13)全国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
(14)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文华奖”单项奖(文华剧作奖、文华导演奖、文华编导奖、文华音乐创作奖、文华舞台美术奖、文华表演奖)获得者。
(15)中国广播影视大奖(中国电影华表奖、中国电视剧飞天奖)、全国播音主持“金话筒”奖(广播播音员主持人奖、电视播音员主持人奖)。
(16)全国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单项奖(含子项5个:文艺类图书、电影、电视剧片、戏剧、歌曲)主要作者(含编剧、导演)和主要演员前3名。
(17)中国戏剧奖(梅花表演奖、曹禺剧本奖等)、大众电影百花奖、中国电影金鸡奖、中国音乐金钟奖、中国美术奖、中国曲艺牡丹奖、中国舞蹈荷花奖、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金奖、中国摄影金像奖、中国书法兰亭奖、中国杂技金菊奖、中国电视金鹰奖、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中国新闻奖、王选新闻科学技术奖、文化部创新奖、中国文联文艺评论奖。
(18)中国出版政府奖优秀出版人物奖。
(19)中国十佳服装设计师。
(20)光华龙腾设计创新奖–中国设计业十大杰出青年。
(21)建筑行业国家级工法的编写第一完成人。
(22)中国侨界突出贡献奖。
(23)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学技术奖的技术发明奖一等奖前3位完成人、自然科学奖一等奖前3位完成人、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前3位完成人,中国人民解放军科技进步一等奖前3位完成人。
(24)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
(25)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第1位完成人。
(26)省杰出人民教师。
(27)福建省“海峡杯”工业设计大赛金奖、中国工业设计十佳大奖前2位完成人。
(28)省“友谊奖”获得者。
(29)省优秀企业家。
(30)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农业技术推广成果奖一等奖、贡献奖和合作奖第一完成人。
(31)中国科协全国科技工作者创新创业大赛银奖团队前三人。
3.近10年,具有下述岗位经历之一者:
担任过国际公认的三大世界大学排名最新同时排名前100名(见说明6)大学的副教授(终身制)及其它同级别的终身教职人员(如研究员、副研究员)。
4.近5年,具有下述岗位经历之一者:
(1)APEC电子商务工商联盟专家委员会委员、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负责人。
(2)高等院校国家重点学科带头人。
(3)担任过国际著名艺术比赛(见说明7)评委会评委,或担任过国家级重大艺术比赛或艺术节评委会主任。
(4)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专家组成员;项目(课题)第一副组长、分课题组长且项目(课题)通过验收。
(5)国家科技支撑(攻关)计划课题第一负责人且课题通过结题验收。
(6)国家“973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助理、课题组第一负责人且课题通过结题验收。
(7)国家“863计划”主题项目或重大项目首席专家,国家“863计划”专题组组长、副组长且专题通过验收。
(8)“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重大项目第一负责人且项目通过验收。
(9)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联合基金”或“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的项目总负责人(不含子项目),且项目通过结题验收。
(10)科技部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中方项目第一负责人,且完成项目通过验收。
(11)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能源研发(实验)中心前2位副主任、工程学术(技术)委员会主任、国家能源研发(实验)中心学术委员会主任。
(12)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优秀成果(成果文库)项目前2位完成人。
(13)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任务(或课题)负责人。
(14)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15)“闽江学者”等省级特聘教授。
(16)国家精品课程负责人。
(17)教育部“211工程”院校国家重点学科博士生导师。
(18)省临床重点专科(学科)、医学重点专科(学科)的科室负责人或学术技术带头人。
(19)拥有国际发明专利或核心技术国内发明专利,或掌握核心竞争力、形成有独创性领先性的商业模式,年销售额(营业额)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年纳税额1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企业(不含房地产行业)董事长(总裁)、总经理(首席执行官)或首席技术专家(首席技术官)。
5.具有下述岗位经历3年以上者:
在国际成熟自由港、自贸试验区或国际知名开发区管理机构担任中层正职或相当管理岗位。
6.具有下述岗位经历2年以上者:
(1)在海外大型医院(医学中心)、知名大学附属医院、国内知名大学附属三级甲等医院,地市级以上城市三级甲等医院和卫生机构担任临床医技科室正职以上管理人员或与之级别相当的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负责人。
(2)担任过道琼斯工业平均指数成分股、日经225指数成分股、伦敦《金融时报》30指数成分股、香港恒生指数成分股,以及A股、H股等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首席技术官或技术总监(职务性质及任职时间以上市公司年报公布数据为准)。
(3)管理规模排名前30名的公募基金管理公司投资总监、风控总监或相当职级的高级职务,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管理规模100亿以上的私募证券投资、股权投资、创业投资基金的总经理、合伙人。
7.具有下述岗位经历1年以上者:担任过世界500强企业及中国50强企业总部高级副董事长、副总裁、副总经理或总部直属一级子公司(大洲级区域部门)主要负责人。
8.福建省精准引才目标库人选。
9.在福建省外获得符合中组部、人社部等五个部门《关于为外籍高层次人才来华提供签证及居留便利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57号)规定可提供签证及居留便利的(见说明14)。
10.近5年,直接培养出获得奥运会或近两届列入奥运会项目的世界杯、世锦赛第2、3名运动员的主教练员。
11.近5年,经国家、福建省确认由泉州市输送并代表国家参赛,获得奥运会或近两届列入奥运会项目的世界杯、世锦赛个人项目第1至3名的现役运动员。
12.受聘于我市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本标准(一、二层次)认定人选创办企业、我市重点产业企业,用人单位连续三年支付年薪达我市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8倍或以上的高级经营管理人员、高级技术研发人员(见说明18)。
13.以受聘方式引进我市工作,能够填补我市医疗诊疗技术空白的高级职称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14.我市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人才:
(1)集成电路:国际电气和电子工程师协会高级会员、国际计算机学会资深会员、国际工程技术学会高级会员;在全球前25大半导体公司担任二级部门的部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或其他相应职务以上累计5年以上者;在集成电路设计、制造、封测、装备、材料等领域全球前10大公司担任二级部门的部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或其他相应职务以上累计7年以上者;在集成电路设计、制造、封测、装备、材料等领域大陆或台湾前5大公司担任一级部门的部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或其他相应职务以上累计7年以上者;在全球前5大电子设计自动化(EDA)工具软件公司担任二级部门的部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或其他相应职务以上累计7年以上者。
(2)装备制造:毕业于国际公认的三大世界大学排名最新前100名大学工学博士,并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含同等贡献作者)身份在国际高水平科技期刊发表SCI收录论文5篇及以上,来泉后从事装备制造相关工作且被用人单位聘任高级职称岗位;担任过装备制造相关领域世界500强企业及中国50强和中国装备制造业100强企业部门高级经理或相当职务并以技术负责身份完成1500万以上级别项目。
(3)石油化工:中国石油与化学工业联合会科技进步一等奖前2位完成人、中国腐蚀与防护学会科技进步一等奖前2位完成人。
15.其他由企事业等用人单位根据人才对本单位贡献情况提出,与本层次其他人才标准相当的人才。
第四层次人才
1.省陶瓷艺术大师、省特级教师、全国技术能手、福建省技能大师、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泉州优秀人才。
2.近5年内毕业于国际公认的三大世界大学排名最新同时排前200名大学(见说明6),且有1年以上工作经验的博士或在排前200名的大学(见说明6)有1年以上留学经历回国就任高级职位的博士。
3.近5年内,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含同等贡献作者)身份在国际高水平科技期刊(所在专业领域《期刊引用报告》JCR二区以上)发表论文5篇及以上者。
4.近5年,获得以下奖项之一者:
(1)国际著名工业设计红点奖的优异奖,国际一类艺术比赛三等奖或国际二类艺术比赛以上。
(2)国际发明展览会银奖第二、三完成人,国际发明展览会铜奖第一完成人(见说明13)。
(3)全国德艺双馨电视艺术工作者(百佳电视艺术工作者)荣誉称号。
(4)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群星奖”优秀节目奖获奖人第1名(舞蹈、戏剧、曲艺类的编导或主要表演者,音乐类作曲者,美术、书法、摄影类作者)。
(5)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第1位完成人。
(6)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二等奖第1位完成人。
(7)光华龙腾设计创新奖–中国设计业十大杰出青年提名奖。
(8)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第2位完成人、二等奖第1位完成人。
(9)省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前3位完成人、中国人民解放军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前3位完成人(不含各部及地方所设立的科技奖)。
(10)省部级优秀城乡规划设计奖及优秀勘察设计奖一等奖前3位完成人。
(11)省级优秀教学成果奖一等奖第1位完成人。
(12)省级“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
(13)省级中小学教学名师。
(14)省级中小学名校长。
(15)省级专利二、三等奖前3位专利发明人(设计人)。
(16)地市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前3位完成人。
(17)地市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前3位完成人。
(18)地市级专利金奖或一等奖前3位专利发明人或设计人。
(19)福建省十佳服装设计师。
(20)福建省“海峡杯”工业设计大赛银奖第1位完成人。
(21)建筑行业“省级工法”编写第一完成人。
(22)国家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百名高层次人才培养人选。
(23)我省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入选者。
(24)省级高校杰出青年科研人才培育计划入选者。
(25)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农业技术推广成果奖一等奖、贡献奖和合作奖第二、三完成人。
(26)中国科协全国科技工作者创新创业大赛铜奖团队前三人。
(27)福建青年科技奖、福建省优秀科技工作者。
(28)福建省十佳新闻工作者。
5.近5年,具有下述岗位经历之一者:
(1)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
(2)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分课题前2位副组长,且项目(课题)通过验收。
(3)国家科技支撑(攻关)计划课题第二、三负责人,且课题通过结题验收。
(4)国家“973计划”课题组第二、三负责人,且课题通过结题验收。
(5)国家“863计划”课题组组长、副组长,子课题负责人,且课题通过结题验收。
(6)“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面上项目第一负责人,且课题通过结题验收。
(7)获得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的项目第一负责人,且项目通过结题验收。
(8)科技部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中方主要参加人员前3位,且完成项目通过验收。
(9)获得福建省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企业组、团队第一名研发机构第一负责人。
(10)省部级工程实验室学术委员会主任、省部级(重点)实验室主任、学术委员会主任,省部级工程实验室主任,省部级工程研究中心主任。
(11)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设计创新带头人。
(12)桐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
(13)省高校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入选者。
(14)教育部“211工程”院校国家重点学科教授或研究员。
(15)在农林业领域获得新品种培育,并获得农业部品种权保护的主要完成人。
(16)拥有国际发明专利或核心技术国内发明专利,或掌握核心竞争力、形成有独创性领先性的商业模式,在泉州年销售额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年纳税额1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不含房地产行业)董事长(总裁)、总经理(首席执行官)或首席技术专家。
(17)中国电子商务协会专家委员会专家。
(18)省重大建设专项技术带头人、省电子商务示范基地负责人。
6.具有下述岗位经历3年以上者:
(1)担任过世界500强企业或中国50强总部中层正职以上管理人员或与之级别相当的专业技术人员、总部直属一级子公司(大洲级区域部门)高级经营管理人员、技术部门或工艺设计部门主要负责人。
(2)在国际成熟自由港、自贸试验区或国际知名开发区管理机构担任中层副职或相当技术岗位。
7.具有下述岗位经历2年以上者:
(1)担任过道琼斯工业平均指数成分股、日经225指数成分股、伦敦《金融时报》30指数成分股、香港恒生指数成分股,以及A股、H股等上市公司财务总监、投资总监、市场总监或相当职级的高级管理职务、中层专业技术岗位负责人或一级子公司高级技术岗位负责人。管理规模排名前30名的公募基金管理公司投资总监、风控总监或相当职级的高级职务,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管理规模100亿以上的私募证券投资、股权投资、创业投资基金投资总监或相当职级的高级职务。
(2)所在企业获得以下荣誉或称号之一,并担任企业(集团、总公司)副总经理以上高级经营管理人员或相当技术岗位的:中国驰名商标企业、国家创新型企业、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国家级科技孵化器、国家级智能制造示范企业、国家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国家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863)计划承担单位、中国软件100强、工信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一级资质、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国家引进外国智力示范单位、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中国优秀诚信企业。
8.评聘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
9.近5年,直接培养出获得奥运会或近两届列入奥运会项目的世界杯、世锦赛第4至8名运动员的主教练员,直接培养出获得亚运会、全运会冠军的主教练员。
10.近5年,经国家、福建省确认由泉州市输送并代表国家或福建省参赛,获得奥运会或近两届列入奥运会项目的世界杯、世锦赛个人项目第4至8名,或获得亚运会、全运会个人项目冠军的现役运动员。
11.受聘于我市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本标准(一、二层次)认定人选创办企业、我市重点产业企业,用人单位连续三年支付年薪水平高于我市上一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相应倍数以上的高级经营管理人员、高级技术研发人员(工作单位属企业性质的按6倍或以上标准确定,除企业以外的按4倍或以上标准确定(见说明18)。
12.以受聘方式引进我市工作,年龄60周岁以下,在我省院士专家示范工作站、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省级以上工程研究中心、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省级以上生产力促进中心等科研平台所在企业,或在省级以上高科技企业、省级以上装备行业众创空间、省级以上科技孵化器、省级以上智能制造示范企业、省龙头企业、市纳税前50强企业、总部注册地在我市的国内外上市公司等企事业单位全职工作,已任职满1年且剩余合同期不低于3年的核心科技研发人员,用人单位连续三年支付年薪水平高于我市上一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相应倍数以上的(工作单位属企业性质的按6倍或以上标准确定,除企业以外的按4倍或以上标准确定(见说明18)。
13.我市重点产业紧缺急需人才:
(1)集成电路:在全球前25大半导体公司技术研发、工程部门、管理部门担任经理、功能主管、资深工程师、主任工程师或其他相应职务以上累计5年以上者;在集成电路设计、制造、封测、装备、材料等领域全球前10大公司技术研发、工程部门、管理部门担任经理、功能主管、资深工程师、主任工程师或其他相应职务以上累计7年以上者;在集成电路设计、制造、封测、装备、材料等领域大陆或台湾前5大公司担任二级部门的部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或其他相应职务以上累计7年以上者;在全球电子设计自动化(EDA)工具软件前5大公司技术研发、工程部门、管理部门担任经理、功能主管、资深工程师、主任工程师或其他相应职务以上累计7年以上者。
(2)装备制造:毕业于中国985工程高校或中科院系统或国外同水平高校的工学博士,来泉后从事装备制造相关工作且被用人单位聘任高级职称岗位;在装备制造相关领域世界500强企业及中国50强企业工作和中国装备制造业100强工作5年以上且具有硕士学位并以技术负责身份完成800万以上级别项目。
(3)石油化工:中国石油与化学工业联合会科技进步二等奖前3位完成人、中国腐蚀与防护学会科技进步二等奖前3位完成人。
14.其他由企业等用人单位根据人才对本单位贡献情况提出,与本层次其他人才标准相当的人才。
第五层次人才
1.省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泉州市海纳百川高端人才聚集计划入选者(其中符合前四类条件的从高从优认定)、福建省工艺美术名人、泉州市工艺美术大师、泉州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经全国统考取得国家高级以上等级导游员资格的导游员。
2.近5年,获得以下奖项之一者:
(1)国际发明展览会铜奖第2、3完成人(见说明13)。
(2)省级科学技术奖三等奖第2位完成人、地市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前2位完成人、三等奖第1位完成人。
(3)省部级优秀城乡规划设计奖及优秀勘察设计奖二、三等奖前3位完成人。
(4)地市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第1完成人。
(5)福建省技术能手、泉州市技能大师。
(6)地市级专利银奖、优秀奖或二、三等奖第1位专利发明人或设计人。
(7)泉州市工业设计十佳精英人物、泉州市海峡两岸100新锐设计师评选10佳设计师获评人选、泉州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设计创新带头人。
(8)福建省工艺美术“争艳杯”金奖。
(9)泉州市中小学教学名师。
(10)泉州市中小学名校长。
(11)泉州市电子商务领军人物。
(12)泉州市十大杰出职业经理人。
(13)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农业技术推广成果奖二等奖主要完成人。
(14)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第1完成人。
3.近5年,具有下述岗位经历之一者:
(1)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副主任、学术委员会副主任、省部级工程实验室副主任、省部级工程研究中心副主任。
(2)地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学科)、医学重点专科(学科)科室负责人或学术技术带头人。
(3)省级精品课程负责人。
(4)高等院校省重点学科带头人。
(5)福建省海峡杯设计工业大赛铜奖第1位完成人。
(6)“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资助的项目负责人,且项目通过结题验收。
(7)泉州市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企业组、团队第一名研发机构第一负责人。
4.获证券发行保荐代表人、特许金融分析师(CFA)、国际注册会计师(ICPA)、国际注册投资分析师(CIIA)、金融风险管理师(FRM)、理财规划师(ChFP)、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CIA)、特许金融分析师(CFA)、金融风险管理师(FRM)、特许公认会计师(ACCA)、美国财产保险核保师(CPCU)、北美精算师(FSA)、英国精算师(FIA)、澳洲精算师、中国精算师(FCAA)等资格证书者。
5.泉州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在站博士后。
6.博士后出站留(来)泉创业或工作者。
7.直接培养出获得近两届列入奥运会项目的亚锦赛、全国锦标赛冠军的主教练员。
8.经国家、福建省确认由泉州市输送并代表国家或福建省参赛,获得近两届列入奥运会项目的亚锦赛或全国锦标赛个人项目冠军的现役运动员。
9.取得国家一级职业资格的技术类人员或经全国统考取得国家最高等级职业资格的管理类人员(见说明15)。
10.泉州市主导产业、特色产业、新兴产业(见说明16),卫生医疗行业紧缺急需的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且任职3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
11.取得博士学位者,近五年在CSSCI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3篇,或被SCI、EI收录学术论文2篇(不含会议论文),或在中国科学院界定的JCR-SCI分区二区及以上期刊源1篇以上,均为独撰或第一作者、通讯作者。
12.在农林业领域获得新品种培育,并获得省级品种权保护的主要完成人。
13.拥有国际发明专利或核心技术国内发明专利,或掌握核心竞争力、形成有独创性领先性的商业模式,在泉州年销售额(营业额)1000万人民币或年纳税额100万元人民币企业的高级经营、管理、技术、技能等重点人才,用人单位连续三年支付年薪水平高于我市上一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相应倍数以上的高级经营管理人员、高级技术研发人员(工作单位属企业性质的按6倍或以上标准确定,除企业以外的按4倍或以上标准确定(见说明18)。
14.我市重点产业紧缺急需人才:
(1)集成电路:近5年,取得世界大学排名前500名学校的理学、工学学士学位,且从事集成电路科研、技术、工程相关工作者;近5年,取得“985工程”大学的理学、工学学士学位,且从事集成电路科研、技术、工程相关工作者;近5年,取得相关国家部委支持(筹备)建设示范性微电子学院高校的示范性微电子学院学士学位者。
(2)装备制造:取得工学博士学位,来泉后从事装备制造相关工作;取得工学硕士学位并以第1发明人授权3项实用新型专业或1项发明专利,或以第一作者发表1篇SCI收录或2篇EI收录论文,来泉后从事装备制造相关工作且被用人单位聘任中级职称岗位;在装备制造相关领域世界500强企业及中国50强企业和中国装备制造业100强工作5年以上且具有硕士学位并以技术负责人身份完成200万以上级别项目。
(3)石油化工:中国石油与化学工业联合会科技进步三等奖前2位完成人、中国腐蚀与防护学会科技进步三等奖前2位完成人。
15.其他由企业等用人单位根据人才对本单位贡献情况提出,与本层次其他人才标准相当的人才。
说明:
1.“世界500强”即美国《财富》杂志每年评选的“全球最大500家公司”,“中国50强企业”即由中国与全球化智库(CCG)研究编写、社科院社科文献出版社出版的企业国际化蓝皮书《中国企业全球化报告)》中综合评选出的“中国企业全球化50强”。
2.国际著名金融机构包括:美国高盛(Goldman Sachs)、摩根士丹利(Morgan Stanley)、摩根大通(JPMorgan Chase)、花旗银行(Citibank)、美国国际集团(AIG,American International Group)、美国银行(Bank of America)、英国汇丰银行(HSBC)、法国兴业银行( Societe Generale)、法国巴黎银行( BNP Paribas)、法国巴黎百富勤有限公司(BNP Paribas Peregrine)、荷兰银行(ABN AMRO Bank)、荷兰国际集团( ING Group)、德意志银行( Deutsche Bank)、德累斯顿银行( Dresdner Bank AG)、瑞士信贷第一波士顿(Credit Suisse First Boston)、瑞士联合银行集团 ( United Bank of Switzerland )、日本瑞穗集团 ( Mizuho Financial Group, Inc.)、三菱UFJ金融集团(Mitsubishi UFJ Financial Group, Inc.)、三井住友金融集团( Sumitomo Mitsui Financial Group )、新加坡星展银行(DBS Bank Limited),国内知名金融机构指由中国银行业协会发布的中国前100家银行排名(以核心一级资本净额排序)前20名,中国证监会公布的年度证券公司分类为A级以上的证券公司,中国保监会公布的原保费收入排名前20的保险公司。
3.国际著名会计师事务所包括: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Pricewaterhouse Coopers)、德勤会计师事务所(Deloitte & Touche)、安永会计师事务所(Ernst & Young)、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KPMG)、捷安国际会计师事务所(AGN International)、艾格斯国际会计师事务所(IGAF)、安博国际会计联盟(INPACT International)、博太国际会计师事务所(Baker Tilly International)、贝克国际会计师事务所(BKR International)、德豪国际会计师事务所(BDO International)、费都寿国际会计师事务所(Fiducial Global)、浩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Horwath International)、浩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HLB International)、华利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Morison International)、均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Grant Thornton International)、克瑞斯顿国际会计师事务所(Kreston International)、罗申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RSM International)、联合会计师国际会计师事务所(CPAAI)、摩斯伦国际会计师事务所(Moores Rowland International)。
4.国际著名律师事务所包括: 贝克?麦坚时国际律师事务所(Baker & McKenzie)、高伟绅律师事务所(Clifford Chance)、安理律师事务所(Allen & Overy)、欧华律师事务所(DLA Piper LLP)、年利达律师事务所(Linklaters)、孖士打律师行(Mayer Brown JSM)、史密夫?斐尔律师事务所(Herbert Smith Freehills LLP)、霍金路伟律师事务所(Hogan Lovells LLP)、富而德律师事务所 (Freshfields Bruckhaus Deringer)、诺顿罗氏律师集团(Norton Rose Fulbright)、盛德律师事务所(Sidley Austin LLP)、西盟斯律师事务所(Simmons & Simmonsv)、世达律师事务所 (Skadden, Arps, Slate, Meagher & Flom LLP and Affiliates)、凯易律师事务所(Kirkland & Ellis LLP)、金杜律师事务所(King & Wood Mallesons)、大成律师事务所/德同律师事务所(Dentons)、众达律师事务所(Jones Day)、瑞生国际律师事务所(Latham & Watkins LLP)、伟凯律师事务所(White & Case LLP)、司利达律师事务所(Slaughter and May)、亚司特律师事务所(Ashurst)、苏利文?克伦威尔律师事务所(Sullivan & Cromwell LLP)、, Wharton & Garrison LLP)、宝维斯律师事务所(Paul, Weiss, Rifkind, Wharton & Garrison LLP)。
5.国际著名学术组织包括:电气与电子工程师学会(美国)—IEEE ( The Institute of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s Engineers)、电气工程师学会(英国)—IEE(The Institutions of Electrical Engineers)、国际电工委员会—IEC(International Electrotechnical Commission)、美国物理学会—APS (American Physical Society)、美国医药生物工程学会—AIMBE(American Institute for Medical and Biological Engineering)、美国计算机协会—ACM(Association for Computing Machinery)。
6.国际公认的三大世界大学排名指上海交通大学世界一流大学研究中心研究发布的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RWU)、国际高等教育研究机构Quacquarelli Symonds发布的QS世界大学排名和《泰晤士高等教育》(Times Higher Education)发布的THE世界大学排名。
7.以文化部举办或鼓励参加的国际艺术比赛名单为准。
8.国际著名建筑奖包括:普利兹克建筑奖(Pritzker Prize)、金块奖( Gold Nugget )、国际建筑奖(International Prize for Architecture )、阿卡汉建筑奖(Aga Khan Awards for Architecture)、亚洲建协建筑奖(ARCASIA awards for Architecture)、开放建筑大奖(Open Architecture Prize)。
9.国际著名文学奖包括:美国国家图书奖(National Book Award)、普利策文学奖(Pulitzer Prize for Literature)、英国布克奖(The Man Booker Prize)、法国龚古尔文学奖(Prix Goncourt)。
10.国际著名电影、电视、戏剧奖包括:奥斯卡电影金像奖(Academy Awards)、戛纳电影节(Festival De Cannes)、威尼斯电影节(Venice International Film Festival)、柏林电影节(Berlin International Film Festival)、香港电影金像奖(Hong Kong Film Awards)、台湾金马奖(Golden Horse Awards)、艾美奖(Emmy Awards)、班夫世界电视节奖(Banff World Television Festival)、东尼奖(Tony’s Awards)。
11.国际著名音乐奖包括:格莱美音乐奖(Grammy Awards)、英国水星音乐奖(Mercury Prize)、美国乡村音乐协会大奖(CMT Music Awards)、全美音乐奖(American Music Awards) 、全英音乐奖(British Record Industry Trust Awards)、公告牌音乐大奖(Billboard Music Awards)、朱诺奖(Juno Awards)、保拉音乐奖(Polar prize)。
12.国际著名广告奖包括:美国金铅笔奖(The One Show)、伦敦国际广告奖(London International Advertising Awards)、戛纳广告大奖(Cannes Lions Advertising Campaign) 、莫比杰出广告奖(The Mobius Advertising Awards)、克里奥国际广告奖(Clio Awards)、纽约广告节奖(The New York Festivals)。
13.国际发明展览会包括:法国巴黎国际发明展览会、欧盟斯特拉斯堡国际发明展览会、德国纽伦堡国际发明展览会、韩国国际妇女发明技术奖。
14.包括: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中央企业开展并报中组部、人社部或国家外专局同意的各类高层次人才计划;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副省级城市开展并报中组部、人社部或国家外专局备案同意的各类高层次人才计划;省级以下开展的规模较大、层次较高、具有较强影响力、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副省级城市党委组织部、人社局或外专局审核,报中组部、人社部或国家外专局审批同意的各类高层次人才计划。
15.见国家人社部网站发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
16.四大主导产业:纺织鞋服、石油化工、机械装备、建筑建材;三大特色产业:食品、工艺制品、纸业印刷;六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成电路、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生物医药。
17.17个产业即纺织鞋服、石油化工、机械装备、建材家居、食品、工艺制品、纸业印刷、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与新医药、新材料、节能环保、光电、现代物流、电子商务、金融、旅游、文化创意。
18.前文涉及工资、年薪的条款,以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为依据。涉及工作年限,以缴交社保年限为依据。
1.申请人符合《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的相关凭证,包括: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专利证书、任职证明、项目成果等。其中:国(境)外学位证书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外文材料需提供翻译件并经驻外使领馆或公证处认证。入选国家、福建省以及泉州市人才工程(计划、项目)的人才可不再提供证明材料。
2.在我市工作或创业的有关凭证。申请人属受聘(受派)人才的,需提供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聘用合同(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需提供工作协议)、任职证明;申请人属创业人才的,需提供其创办企业的营业执照;申请人属项目合作人才的,需提供项目合作协议、任职证明、股权比例证明和团队核心成员或战略性伙伴业绩证明材料。
(文章内容转载自:泉州高层次人才)